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2分)
材料一
《东方杂志》于1904年在上海创刊,是中国近代社会的重要刊物。鸦片战争后,西方指责中国法律民刑不分等问题,设立了单方面的领事裁判权。同时法律已不能有效解决外部战争、通商口岸、宗教问题的冲突,该时期西方法律思想通过传教士、报刊、书籍等媒介传入中国。甲午战争之后,有一些中国知识分子主张学习日本变法摆脱民族危机。日俄战争之后,中国立宪派认定法制是强国的武器。1898年,清政府开始对民间办报放松限制。1904年至1928年期间,《东方杂志》所报道西方法律和中国法律的文章有数百篇,大都与宪政方面相关,还包括民法、诉讼法、婚姻法、劳动法、教育法等内容。杂志通过宣传反帝思想为民族运动发声,但是,这并不妨碍对西方法律思想的大量宣传介绍。另外,《东方杂志》不是新闻报纸,而是具有学术价值的杂志,重点从法理学的视角分析法律制度。
——摘编自李冰冰《〈东方杂志〉对近代法律思想的传播(1904—1928)》
材料二
董必武作为我国老一代革命领导人,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特定条件下,开始了自己的法律教育思想和实践,为我国的法律教育作出了开创性的重大贡献。1951年,董必武向中央提出了筹建中央政法干部学校的建议,并亲自领导筹办和调配干部教师的工作。董必武曾领导了中国政法大学的创办,北京大学法律系在其的关注和支持下,于1954年终于恢复招生。此外,其他一些综合大学的法律系也恢复了。1950年5月,董必武主持召开的政法委员会分党组干事会第一次会议研究了对综合大学政法院系的课程改革问题。在其多方努力下,1955年,司法部组织修订法律专业课程的统一教学大纲。经过董必武的全力工作,我国的政法教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1953年招生1271人,1956年上升到2804人,1957年政法院系本、专科生达到8245人。
——摘编自胡新艳《建国初期董必武的法律教育思想与实践》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20世纪初《东方杂志》传播法律思想的背景和主要特征。(6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黄必武对新中国法律教育方面的重大贡献。综合上述材料,请你为当代中国法律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