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对
“三农
”问题的探索】。(15分)
材料一
20世纪20年代后期,为了农村赈灾和反共的政治需要,南京国民政府将西方传来的合作社思想付诸实践,开始用行政命令主动发起农村合作运动。在
“救治农村
”
“调节农村金融
”的口号下,逋过政府的组织和宣传,将城市银行的剩余资金贷往农村,创办信用合作社。1928年,国民党中央执监会通过了《组织合作运动委员会建议案》,将其规定为国策运动之一。
“经中央及地方政府的提倡,逐步具体化、普遍化,益以各方面的推动,合作事业之进展逐日形蓬勃矣。
”但终因未能改变封建制度,农村合作运动未能起到挽救农业危机和复兴农村经济的功效。
——摘编自傅宏《论1927—1936年南京国民政府的农村合作运动》
材料二
中央苏区将发展农业作为主要任务来抓。苏区政府先后颁布《开垦荒地荒田办法》、《开荒规则与动员办法》,实行奖励政策,对工农群众开发的荒田荒地免征3年土地税,富农拥有开发的荒田荒地的使用权,并可免征1年土地税。据统计,1933年中央苏区(江西、福建、粤赣、闽赣四省)消灭荒地21万担(一担田等于四亩)。中央土地人民委员部每年都发布春耕计划,强调兴修水利。苏区政府还号召组建帮工组、耕田队以及犁牛合作社、劳动互助社等,缓解了苏区劳动力、耕畜不足的问题。苏区党和政府大力宣传并发动群众,多种早谷、少种糯米,并发布消灭
“禾虫
”的指导办法,利用石灰等简便易得的材料,积极推广病虫害防治经验。还不断改善种植技术,适当增加杂粮种植,以作青黄不接时的主粮补充。据统计,到1933年,赣南、闽西等苏区农业生产同比增加15%,闽浙赣边区增加了20%,远超当时的国民党控制区域。
——摘编自邓强、段刘娇《中央苏区如何解决粮食问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南京国民政府推行农村合作运动失败的原因。(6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20世纪30年代中央苏区农业发展的特点及意义。(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