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政府的救灾政策】(15分)
材料一
据不完全统计,1939—1945年中,陕甘宁边区灾害频发。为此,边区政府把原本救济革命烈士遗属的互济会改革成赈济委员会,按照
“按人数多寡及需要救济的程度,分别给以适当的救济
”的原则,采取了包括
“救济春荒、急赈、民间互济与调剂、允许民间借贷
”等方式赈灾。1943年,绥德县政府在雹灾后,采取酌减公粮、组织贫民移民南下开荒、发动家庭妇女纺花等措施恢复生产。此外,1944年边区普遍建立了义仓,开垦义田,有了义仓粮。仅关中新建有义仓56个,义田1900亩,以备荒年。
——摘编自温艳《抗战时期中共在陕甘宁边区的灾荒救助》
材料二
1949年9月,积极抗旱被写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此后不久,中央救灾委员会成立,强化救灾统筹工作,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的调配。1953年9月,山陕发生霜灾,两省技术部门指导民众
“设防霜台
”多处,
“每处备干柴三百斤,夜间点燃
”,减少了霜冻造成的损失。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山西省以
“依靠合作组织,发动群众因地制宜地开展群众性的小型水利
”为方针指导全省兴修水利,仅仅武乡县就有四万人投入,利用了几百处水渠水井修小型水利;1955年,该县出现了严重旱灾,却做到了
“保禾苗近十万亩
”。
——摘编自郝平《20世纪50年代山西农业救灾中的技术推广》 (1)根据材料一、二,相较于全面抗战时期,概括新中国建立后救灾的特点。(6分)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不同时期党和政府救灾的共同意义。(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