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份 |
改革内容 |
| 1927年 |
南京国民政府宣告关税自主,并公布国定《进口关税条例》。 |
| 1928年 |
签订《中美关税条约》规定:历年中美两国所订立有效之条约内,所载关于在中国进出口之税率……应撤销作废,而适应用国家关税自主之原则。 |
| 1928年 |
与意大利、英国、法国、荷兰等国签订新的关税条约,承认中国有完全的关税自主权。 |
| 1930年 |
签订《中日关税协定》日本承认中国关税自主,但仍强迫中国三年内保持棉丝品、动力机、杂税等62种商品的原有税率。 |
| 1950年 |
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规定:国内能大量生产或者暂时不能大量生产……的工业品及半制成品,在进口同样商品时,关税税率应当高于该项商品的成本与中国同样货品的成本之间的差额……对于国内生产很少或者不能生产的生产设备、器材、工业原料、农业机械、粮食种籽、肥料等,实行低税率或者免征关税。 |
| 1985年 |
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针对1951年以来的关税水平过高,税率结构不尽合理,税则的商品分类目录不适应对外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交流的需要等进行修改和调整。 |
| 1987年 |
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 2001—2004年 |
中国将进口关税平均税率降低到了10%左右。中国还取消了一些重要产品的进口配额和许可证制度,进一步放宽了市场准入。 |
| 2013年以来 |
中国进一步推进关税改革,积极推动自贸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倡议。中国相继设立了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进一步放宽了贸易限制和降低了关税水平,吸引了更多的外资和促进了贸易便利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