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5分)
材料一
从明代中期开始,随着定额租的推广,中国很多地区出现了
“一田二主
”的现象,同一块土地分别归属田面主和田底主,田面主向田底主交纳地租,田底主负责承担国家赋税。在不同时期和地域,田面主与田底主关于土地的权利范围几乎构成了一个从永佃关系到完全独立的连续谱。永佃关系是指田面主在一定条件下拥有永远耕种权;完全独立指田底主只保留对固定田租的请求权,其余权利均归田面主所有。永久耕种权在业主同意下还可以转让,地主的变动也不影响佃户的地位。对
“一田二主
”来说,作为主体的国家其实始终在场。例如,为保障国家的税收,清政府一方面增订律例,要求地方官在租佃纠纷中保证田主的收租权,甚至代为追租;另一方面,为了彻底解决抗租导致的欠税,一些地方条例甚至要求禁止
“一田二主
”的陋习,合田面、田底为一。
——摘编自孙超、刘爱玉《地权、阶级与市场——明清“一田二主”土地制度研究述评》
材料二
16世纪的英国圈地运动是世界历史上第一次具有市场指向的土地确权运动,是把具有共同体性质的混合土地所有制界定为排他性的私人产权,从而激励经济效率,颠覆中世纪的基础。不仅领主圈地,其实农民也在圈地,他们自发地整合分散的条田,是圈地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反过来,圈地运动使农民最终剥离了庄园共同体,进一步扫清人身依附制的残余。圈地是自发的,但并非可以胡作非为,相反,村庄习惯法仍然富有生命力,是圈地、也是反抗非法圈地的基本依据,16世纪中叶以后协议圈地越来越多,土地确权从来没有抛弃法律,而是越来越规范,18世纪发展为
“议会圈地
”则属水到渠成。
——摘编自侯建新《圈地运动与土地确权——英国16世纪农业变革的实证考察》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西社会转型时期土地制度变革的相似之处。(6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西社会转型时期土地制度变革的不同结局并分析产生不同结局的原因。(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