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政府历来重视社会保障工作。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完成下列要求。(14分)
材料一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提出:
“中国苏维埃政权以彻底的改善工人阶级的生活状况为目的,制定劳动法,宣布八小时工作制,规定最低限度的工资标准,创立社会保险制度与国家的失业津贴。
”抗战爆发后,中国共产党按照
“劳资两利
”的原则开展了对工人的社会保障与劳动保护。1939年,陕甘宁边区政府提出
“废止过去苏维埃时代的劳动保护法。取消对资本家、富农经营生产事业的各种限制
”。194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在东北解放区颁布《东北公营企业战时暂行劳动保险条例》,从铁路、邮电、矿山、军工、纺织等七大行业开始,劳动保险制度逐步在解放区推行。
——摘编自席恒、余澍《中国共产党早期的社会保障思想与实践》
材料二
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实施范围为铁路、邮电、航运以及有职工一百人以上的工厂、矿场。1953年,党和政府对《条例》进行修订,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工、矿、交通事业的基本建设单位和国营建筑公司,提高了部分职工的劳动保险待遇,并将实施办法由
“重点试行
”改为
“逐步推广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条例》逐渐被《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专项化、多元化的法律法规所取代,2024年5月1日,实施了73年的《条例》最终废止。
——摘编自齐鹏飞、李岩岩《新中国劳动保险制度的初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为中心的考察》 (1)根据材料一,概括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保障政策的特点。(4分)
(2)根据材料二,分析党和政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进行修订的原因。(6分)
(3)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的认识。(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