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选题
史料
出处
番薯……郡本无此种,明万历甲午岁(1594年)荒,巡抚金学曾,从外番丐种归,教民种之,以当谷食,荒不为灾。
《福州府志》(1613年)
番薯,是种出自外国。前此五六年间,不知何人从海外带来。初种在漳,今侵蔓泉、兴诸郡,且遍闽矣。
《惠安县续志》(1612年)
漳人初得此种,虑人之多种之也。饴曰:食之多病。近年以来,其种遂盛。
《漳州府志》(1613年)
漳潮之交,有岛曰南澳,温陵(泉州)洋舶道之。携其(薯)种归晋江五都,乡曰灵水,种之园斋,苗叶供玩而已。……甲午乙未间,温陵饥,他谷皆贵,唯蓣独稔,乡民活于蓣者十之七八。
(清)龚显曾《亦园脞牍》
二、材料阅读
来源
观点
《尚书·尧典》
帝尧日放勋,钦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
《礼记·礼运》
礼者,君之大柄也,所以别嫌明微,傧鬼神,考制度,别仁义,所以治政安君也
《管子·重令》
凡君国之重器,莫重于令。令重则君尊,君尊则国安;令轻则君卑,君卑则国危
《四书章句集注》
愚谓政者,为治之具。刑者,辅治之法。德礼则所以出治之本,而德又礼之本也。此其相为终始,虽不可以偏废,然政刑能使民远罪而已,德礼之效,则有以使民日迁善而不自知。故治民者不可徒恃其末,又当深探其本也
——改编自王维先、王亚奇《德礼法:中国传统国家治理的三重维度》
——改编自瞿同祖《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法律》
三、开放性试题
——改编自孟玲洲《民国时期经济发展道路之争》
四、综合题
——以上材料改编自张雷声《发展中国家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及其理论反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