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 |
内容 |
| 1986年 |
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对本国公民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
| 1994年 |
将对外籍个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对国内居民征收的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修订合一。 |
| 2005年 |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将个税起征点升至1600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
| 2007年 |
6月个人所得税进行第四次修正,从2008年开始停征储蓄存款利息税;12月第五次修正,规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自2008年3月1日起提高到2000元。 |
| 2011年 |
第六次修正将工资、薪金所得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将第一级税率由5%调整为3%,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正为7级。 |
| 2018年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
| 2024年 |
10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年收入10万元以内纳税人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