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完成下列要求。(14分)
材料一
英美法系制度起源于英国,这是司法制度里程碑式的改变,也是司法制度发展的伟大奠基,诸如各个国家流行的司法独立制度、职业法官制度、律师辩护制度等,制度创始灵感几乎都来源于英美法系制度。英国法律源自于日耳曼人的习惯法和英格兰社会实践,逐渐发展成成文法典。1066年,诺曼底·威廉入侵后,维护从英格兰贵族那里夺来的土地、镇压农民的反抗等种种压力迫使诺曼人不得不加强王权,实行中央集权制,英国的法律制度亦随之发生重大变化.
——摘编自覃海源《中英两国12—13世纪法律制度的差异及其原因》
材料二
大陆法系的代表之一是《拿破仑法典》。法典在编纂过程中广泛吸做了各种来源,其中主要有:习惯法(尤其是《巴黎习惯集》)、罗马法、王室法令、革命时期的法律。第一年分是人法,其中都是有关民事权利的规定;第二部分是物法,是有关各类财产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的规定;第三部分是获取各类所有权的方法的规定,具体包括继承、遗嘱、还债、赠予、夫妻共同财产等相关法律条文。这部法典是资本主义国家最早的一部民法法典,破除了封建的立法原则,成为欧美各国资产阶级的立法规范,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摘编自【英】梅特兰《欧陆法律史概览:事件,渊源,人物及运动》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英美法系产生的主要原因。(6分)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相对于英美法系,指出大陆法系的不同,并分析大陆法系的影响。(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