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国公法》是最早正式引入近代中国的西方法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0分)
材料一
1864年美国来华传教士丁韪良(注:曾担任美国驻华公使的翻译)将亨利·惠顿的《国际法原理》翻译为《万国公法》,将西方法律正式引入中国。丁韪良认为翻译此书是
“视其理足义备,思于中外不无裨益
”,可使
“中华士大夫虽未肄习洋文,而于公法之学,亦得悉其梗概
”,同时
“于邦国交涉事务,殆不无裨益
”。
——摘编自闫行健《从惠顿的<国际法原理>到丁韪良的<万国公法>》
材料二
丁韪良提出
“中国古世公法论
”,他认为以《春秋》为代表的儒家典籍堪称中国古代国际法著作,而中国古代国际法是近代国际法的源头:
“盖公法萌芽于古之中国,希腊渐扩渐充至于今日而大备。
”在《万国公法》第一章释义明源中就将公法解释为本于公义且出于天性之法,性者理也、理者天也,天理是绝对化、普遍化和神圣化的,于是公法也就具有了相应的意蕴。
“公法中源
”说很快被中国学者发扬光大并推向极致,甚至将中国语境之
“公法
”上升为万国之公法,万世之公法。
——摘编自吴官政、王传丽《论国际法在中国的传播及发展——从“公法”译词展开》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丁韪良翻译《万国公法》的原因。(4.分)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对
“公法中源
”说进行合理阐释。(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