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 |
演变 |
萌芽于战国 |
(1)理论上:韩非子中央集权的理论。(2)实践上:战国时期商鞅变法,规定废分封,行县制,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
建立于秦朝 |
(1)确立皇帝制、三公九卿制、郡县制,颁布秦律。 (2)统一度量衡、货币、文字。 (3)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 |
巩固于西汉 |
(1)实行刺史制度。(2)颁布推恩令,解决王国问题。(3)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
完善于隋唐 |
(1)实行三省六部制。(2)创立和完善科举制。(3)调整和健全府兵制。 |
加强于北宋 |
(1)解除禁军将领兵权,立更戍法;建立禁军。(2)设参知政事、枢密院、三司使分割宰相政、军、财权;地芳派文官作知州,与通判互相牵制;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 |
新发展于元朝 |
(1)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分掌行政、军事和监察事务;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理西藏地区。(2)行省制度。 |
空前强化于明清 |
(1)明朝:①废丞相,权分六部,地方三司分权。②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分离统兵权和调兵权等。(2)清朝前期:①设南书房,中枢权力一分为三,削弱和撤销议政王大臣会议。②设立军机处。③大兴文字狱。④大规模改土归流。 |
衰败于晚清 |
(1)国门洞开,政治、经济主权沦丧。(2)鸦片战争后,新的经济成分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