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独立宜言》
在法律面前,所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故他们都能平等地按其能力担任一切官职、公共职位和职务,除德行和才能上的差别外,不得有其他差别。
——《人权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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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权利法案》
1787年美国宪法确认了某些资产阶级的民主原则,一是分权与制衡原则,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别由国会、总统和联邦法院行使;二是有限政府原则;三是代议政府原则。
——摘编自何勤华《外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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