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官僚制是皇权的体现,官僚制中最基层的行政单位是县,因此有学者提出
“皇权不下县
”的观点。但也有一些学者对此观点持不同看法,阅读相关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儒林外史》第四十三回:
“大爷同二爷道:
‘我们同你家老爷虽是乡亲,但这失贼的事,该地方官管;你们须是到地方官衙门递呈纸去。'朝奉们无法,只得依言,具了呈纸,到彭泽县去告。那知县接了呈词,即刻升堂。
”小说中的描写体现了县权对于乡村一级的直接管理,也体现了县官在外理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王印红、朱玉洁《从明清小说管窥传统乡村治理中的“皇权”下县》
材料二
将民众安置、稳定在土地上,使之劳作不息,生产自存并供应王朝国家。《汉书》卷二四《食货志》云:理民之道,地著为本。故必建步立晦,正其经界。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方一里,是为九夫。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是为八百八十亩,余二十亩以为庐舍。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救,民是以和睦,而教化齐同,力役生产可得而平也。
——鲁西奇《“下县的皇权”:中国古代乡里制度及其实质》
材料三
康熙二十二年修的《宛平县志》明确记载了巡检司所统村落,共分为捕卫南乡、卢沟桥巡检司、石港口巡检司、王平口巡检司、齐家庄巡检司。至此,巡检司与村落之间的统辖关系得以证实。
——胡恒《皇权不下县·清代县辖政区与基层社会治理》 (1)判晰上述三个材料所依据的文献史料的类型,并辨析其价值。
(2)请分别指出上述三个材料各自的论述角度,并请结合所学知识补充一个新角度说明古代皇权对基层社会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