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选题
制定时间
法律条文内容
太宗淳化二年(991年)
自今除禁榷货外,他货择良者,止市其半,如时价给之。粗恶者恣其卖,勿禁。
神宗元丰二年(1079年)
旧明州括索自来入高丽商人财本及五千缗以上者,令明州籍其姓名,招保识,岁许出引发船二只,往交易非违禁物,仍次年即归;其发无引船者,依盗贩法。
高宗建炎三年(1129年)
海舶擅载外国入贡者,徒二年,财物没官。
二、材料阅读
——《宋史·王安石传》
——司马光《乞罢青苗钱白扎子》
——梁启超《王安石传》
——摘编自冯建勇《构建民族国家:辛亥革命前后的中国边疆》
条约
内容节选
《南京条约》(1842年)
(英商在中国)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
《善后章程》(1842年)
英国商民……与内地居民发生交涉狱讼之事,英商归英国自理。
《虎门条约》(1843年)
设将来大皇帝有新恩施及各国,亦应准英人一体均沾,用示平允。
《黄埔条约》(1844年)
佛兰西人亦一体可以建造礼拜堂、医人院、周急院……倘有中国人将佛兰西礼拜堂、坟地触犯毁坏,地方官照例严拘重惩。
——《中外历史纲要(上)》
——解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照亮人类进步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