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3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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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法》通过,对工人的劳动安全、卫生、福利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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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3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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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改革,重新划分选区,降低了选民的财产资格,取消“衰败选区”;重新分配下院名额,工业资本家取得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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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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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矿业法》,禁止使用妇女和不满10岁的儿童从事井下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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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6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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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议会改革,降低选民的财产资格限制,使工人阶级大部分得到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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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7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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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第一部《住房法》,重点解决工厂宿舍及工人居住区的住房和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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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8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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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议会改革,再次降低选民资格限制,农业工人和矿工也得到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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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3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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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法》通过,对工人的劳动安全、卫生、福利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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